月费率 总计应还10万+9236.24万=9246.24万
允许1个月后提前还款,提前还款收取剩余本金的4%
合作信贷经理
提交申请>信贷经理接单>材料审批>放款
共 1 位
彭经理
受理500位客户
0-100万
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月,前身是由六家城市信用社组建而成的湛江市商业银行。2011年9月,经中国银监会批准,更名为“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”,简称“广东南粤银行,”标志着从地方性城商行成功转型为区域性商业银行。 成立以来,秉承“天道酬勤,和谐成长”的核心价值观和“正气、责任、创新、超越”的企业精神,广东南粤银行解放思想,不断改革创新,经营管理逐步进入科学发展轨道。截止2015年11月,广东南粤银行资产规模达1750亿元、存款超1056亿元;跨区域经营稳步推进,目前除在湛江下辖有第一直属支行、第二直属支行、第三直属支行等3家直属支行外,在广州、深圳、重庆、长沙、佛山、东莞、肇庆、江门、惠州、揭阳、珠海、云浮等地区还开设有12家分行,并在中山开设有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,营业网点106家,员工逾3000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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